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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空间规划传导理念下城市公共基础设施全链条实施机制探索——以深圳市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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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总体规划处 严震宇;深圳市龙岗区规划国土发展研究中心发展研究所 欧阳丹 周湘 刘永珍;深圳大学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 洪武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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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0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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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在快速城镇化背景下,公共基础设施规划实施面临补短板与提品质的双重要求。同时受国土空间规划体系重构影响,公共基础设施规划理念和实施机制需相应转变。目前城市公共基础设施规划实施面临土地资源紧约束与人口持续增长、供给周期长与需求紧迫、实施机制僵化与需求多样化、涉及部门多与实施协同难等一系列矛盾与挑战。据此,文章以公共基础设施短板突出的深圳市为例,介绍破解公共基础设施供给难的思路方法,基于国土空间规划理念,提出规划逐级传导及分类指引、用地保障计划靶向供给、规划实施全期协同、动态更新与智能校调的全生命周期平台管理,从而构建公共基础设施全链条规划实施机制,将规划实施转化为具体的思路方法和操作步骤,以期为相关规划实施及现代化空间治理提供方法和案例支撑。 关键词:规划传导,公共基础设施,全链条,靶向供给,实施机制 0 引言 目前我国城市建设已由高速发展向品质提升阶段转变,补齐粗放扩张过程中累积的基础设施历史欠账[1],是经历快速发展城市阶段亟须解决的工作。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的主要矛盾已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2]。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要深入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在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上持续用力,全方位改善人民生活。公共基础设施的实施事关民生福祉、生活质量和社会公平。优化公共基础设施用地布局,完善城乡社区生活圈,补齐公共服务短板,建设全龄友好健康城市,是应对突发事件、提升城市韧性的重要手段。公共基础设施规划工作的重心也体现在提高土地供给效率、提升空间品质、加强用地监管、强化城市韧性等方向上。 与此同时,公共基础设施规划实施也受到国土空间规划改革带来的规划体系重构影响[3]。公共基础设施规划应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管理,实现总体规划、详细规划、专项规划之间有关公共基础设施规划内容的传导衔接,并形成动态维护的全周期管理模式。面对公共基础设施发展和国土空间规划体系重构的要求,如何转变公共基础设施规划和实施工作路径,探索有效实施机制的经验与方法,在现阶段具有迫切的重要性。 1 公共基础设施研究进展 近年来,学界对公共基础设施的研究呈现活跃态势。在规划布局与选址方面,马文军等学者围绕设施布局优化模型、空间布局、可达性[4]等展开研究,霍子文、贾雁飞等学者则聚焦存量规划背景下设施空间优化、规划协调及传导保障机制[2,5];在实施机制与对策方面,张磊等学者系统地提出可实施的规划工作方法、转变政府管理职能、修缮公共财政的管理制度、落实事权等对策[6],但现有研究多从服务水平的空间差异性和社会公平性等角度提出实施的空间优化策略[7];在现行规划实施管理方面,随着近年国土空间规划改革,各地积极探索实践,北京在新版城市总体规划上强化了规划实施的改革探索,上海针对规划实施困难等问题意图构建协同实施机制[8],厦门依托多规合一平台建设逐步构建面向实施的空间规划体系[9],广州开展了国土空间规划的城市体检评估机制探索[10],苏州从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管理视角开展了城建类重大项目计划生成与决策机制研究[11],现有成果主要侧重体系创新和实施保障机制改革的总体设计,尚未下沉到实施层面。 综上,目前研究多从规划层面出发,围绕规划编制技术方法展开,缺乏针对公共基础设施规划建设、实施困难、实施偏差与实施制度设计的系统性研究与决策依据。一方面,公共基础设施规划作为国土空间规划中重要的内容之一,可参考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的理念和方法进行实施机制的研究。《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下称《意见》)提出“健全规划实施传导机制,确保规划能用、管用、好用”。国土空间规划传导是覆盖规划编制、实施管理、监督反馈各个环节的全过程传导,构建“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规划传导体系是国土空间规划有效实施的关键[12]。另一方面,从规划传导逻辑看,公共基础设施的实施既是上位规划要求的落实与相关专项规划研究的延续,亦是国土空间规划传导体系中重要的一环。目前学界较多从国家、省、市三级政府讨论规划传导的管控要素、技术体系等问题,多集中在编制层面的技术性探讨[12],缺乏从总体到专项、从详细规划到计划实施的传导路径探索和实施机制研究。 基于此,文章通过分析我国公共基础设施规划实施存在的普适性问题,探索了国土空间规划传导理念应用的公共基础设施全链条实施机制的思路与方法,以涵盖行政管理、文体、教育、医疗、福利等公共服务设施以及供电、环卫、消防等市政公用设施的全口径独立占地公共基础设施为对象,选取具有代表性的深圳市进行了实证分析,为探讨公共基础设施的全链条实施提供思路与借鉴。 2 公共基础设施规划实施问题 2.1 缺乏有效的规划传导,实施成效与预期差异大 在现行规划传导方面,多为单向传导且时效性不足。规划的公共基础设施多为自上而下单向传导,缺乏自下而上的动态反馈,导致规划愿景与实施往往差距较大,未能形成良性的实施传导反馈。在规划衔接方面,现行公共基础设施规划多以“条状”专项规划和“块状”控制性详细规划双重指引规划实施,一方面,各部门在编制公共基础设施专项规划过程中,由于利益诉求不同和反馈机制缺乏,难以落实上位规划要求与管控要点,易造成管控失衡或错位;另一方面,受规划编制时序差异等影响难以统筹实施,极易存在规划空间冲突的情况,导致规划实施落地难。在规划校调方面,现状人口的快速增长与规划人口预测的滞后,导致现状需求与实施供给失衡或错配,缺乏适应现状人口需求和片区人口差异化分布的公共基础设施规划布局优化机制。 2.2 缺乏“项目+空间”耦合,项目诉求与空间供给难匹配 公共基础设施规划实施率不足,导致对近期迫切建设项目空间保障不够,往往存在项目诉求与空间供给难匹配的问题。一是计划前期联动不足、缺乏统筹。实施建设项目计划生成通常由发改部门牵头,土地供应和土地整备计划通常由规资部门牵头,各类公共基础设施建设需求则由各行政主管部门牵头编制,其他部门受空间信息共享壁垒、沟通时效性等因素的影响,更多属于程序和形式上的参与,各类计划之间的耦合度较低,与空间缺乏协调统一的管理机制,从而造成计划实施后期项目空间不协调、资金难保障、资源错配或实施推进难等问题。二是土地清理周期长,土地供应效率低。存量开发背景下土地入库前存在大量复杂权属、用地等问题,土地整备周期长、供应难度大,导致土地整备计划前瞻性不足,用地供应滞后,出现“项目等地”的情况,影响建设实施成效。 2.3 缺乏有效的部门协同,难以实现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 公共基础设施从计划到实施涉及项目立项、土地收储、用地审批、实施建设等多个环节,实施链条长,涉及主体众多(图1)。由于发改部门牵头的项目投资计划缺乏对城市空间规划的全面把控和实施评估,往往对项目空间把控不足,内容虽包含了建设项目、建设时序、投资金额和责任主体等信息,但各决策部门无法及时在项目前期掌握空间规划条件,极易出现规划调整及审批不及时、项目周边配套建设时序不匹配、项目迁改和交叉施工等多类问题。因此,严重影响责任主体对推进项目建设实施的全局判断力和配套支持力,造成各部门间工作配合衔接度较低、前后时序出现矛盾等问题,从而导致协作成本高、项目实施延缓甚至不了了之等问题。 2.4 缺乏实施动态管理长效机制,跟踪与评估不及时 现行公共基础设施规划缺乏统一的实施评估和动态调校机制。规划实施后,规划修编启动程序复杂,且多以片区作为分析对象缺乏考虑整体需求。因此,现行规划实施评估与调整模式难以即时、客观地体现设施的供需要求、体征状态和实施成效等,难以保障公共基础设施规划的科学性、灵活性和时效性;并影响规划发挥调控引导成效,导致设施供给与社会发展需求及人口结构演变间存在动态适配偏差,既难以保障市民获取高效便捷的公共服务,又易诱发规划反复调整的路径依赖与公共财政资源耗损。 3 国土空间规划传导理念与应用思路 3.1 搭建“自上而下传导、自下而上反馈”的双向路径 国土空间规划是国家宏观治理要求向下传递的抓手和市场、社会、公众需求反馈落实的窗口[13]。在规划传导过程中,要打通各层级各类型空间规划之间的双向路径。通过管控要素的“空间化、定量化”,保证“自上而下”传导的有效性;地方的空间规划需要因地制宜,通过探索和推广地方经验,使得地方空间治理的实践经验也可以向上反馈[14]。以此类推,将公共基础设施的“自上而下”的规划指标传导与现状人口“自下而上”的需求反馈相结合,以公共基础设施用地保障计划统筹行业主管部门项目实施计划,形成兼顾“自下而上”和“自上而下”的实施计划生成方式,发挥规划引领及计划统筹作用[15],确保各部门按需选择的灵活性,从而破解实施成效与预期差异大的难题。 3.2 建立“事权对应、横向协同”的权责清单与协同机制 规划传导中的事权分配应与不同层级规划中空间要素的治理事权主体相挂钩。按照“事权对应、分层管控”的要求,厘清各行政主体在不同类型空间要素上的事权边界,制定清晰有力的规划传导规则,构建与行政管理范围及事权相匹配的权责清单[13]。针对公共基础设施实施,在事权对应方面,土地整备部门负责用地收储工作,规资部门要做好设施规划和土地供应工作,行业主管部门应及时衔接规资部门土地供应计划,做好项目建设计划,发改部门需落实行业主管部门要求,做好相应资金保障工作。在横向协同方面,针对同级政府和部门的“条块”管理和事权重构、交叉冲突问题,建立横向联动的协同治理机制,通过有效的政策工具和行政措施,实现多部门协同管理[14],确保项目诉求与空间供给精准匹配,实现项目全周期协同。 3.3 把握一张蓝图下不同空间尺度与传导精度转换的动态平衡 一张蓝图是一套综合统筹、层级传导、动态适应的规划体系。同一空间范围内不同层级规划中空间要素的传导落实需要随比例尺的变化而变化,不同尺度上空间要素表达的精度差异体现了管控规则的空间要求。在公共基础设施从规划到实施的过程中,需根据不同层级规划传导的精度要求,从市、区到单元逐级分配公共基础设施规划用地指标。区级层面落实市级公共基础设施发展方向和指标分解要求;单元层面,除了需要根据单元规划人口总量分解区级指标,还需结合规划人口布局、供需情况,指引设施规划布局、实施建议和建设时序等。 3.4 构建实施监督反馈与时空动态调整的校调模式 规划实施评估和监测预警是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关注的重要内容。依托国土空间规划监测评估预警系统的建立,及时反馈规划实施的偏离情况和城市发展的最新诉求,需要适时调整规划空间布局、建设时序等以实现动态平衡[13]。公共基础设施从规划到实施是动态的过程,一方面需及时做好实施的监督反馈,及时发现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进一步优化实施机制;另一方面,根据实施的成效,滚动更新片区供需情况,精准把握公共基础设施的服务能力。 4 深圳市公共基础设施全链条规划实施机制 早在1989年,深圳在管理体制上将规划、国土两局合并,实现“规土合一”,使城市规划紧扣国土资源的合理利用[16],较早地探索了一条强技术与强制度相结合的“多规合一”路径,这与现阶段国土空间规划试图解决多规冲突、多部门协同难等更深层次矛盾的价值一致。 近年来深圳市土地资源紧约束与人口持续增长使得深圳公共基础设施的供需矛盾尤为突出。以深圳市龙岗区为例,2023年义务教育学位供给100座/千人,医疗床位供给3.4张/千人,与《深圳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要求的义务教育学位指标120座/千人、医疗床位指标7张/千人存在较大的差距。适逢国土空间规划重构的新语境,研究如何建构科学合理、可持续的公共基础设施规划实施机制、提升实施效率具有迫切需求和重要意义。深圳市探索了一套公共基础设施全链条的规划实施方法和部门协同机制,相关做法实现公共基础设施从规划到建设的有序衔接,年度新增土地供给量大幅提高,新增用地供给同比增长300%。《中国自然资源报》刊登了《以“需”定“供”全周期管理——深圳市公共项目用地保障纪略》,将深圳公共基础设施实施的优秀经验向全国宣传推广。文章基于国土空间规划传导与实施的理念,将规划实施转化为具体的思路方法和操作步骤,以期为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下存量规划主导、公共服务供需不平衡城市的公共基础设施实施与决策提供参考[15]。 4.1 总体思路 面向国土空间规划的公共基础设施规划和实施,一方面应考虑规划、计划、实施全链条一体化设计,实现公共基础设施全流程管理;另一方面应结合公共基础设施的实际配置要求,把握“供需平衡、布局合理、时序科学”的关键要点。构建“规划引领—靶向供给—全期协同—动态监测”的组合拳,形成一个动态循环的全链条规划实施机制体系,从而保障公共服务设施配置与民众需求的动态匹配[3]。 “规划引领”即强化规划实施传导思路,建立“逐级传导”新理念,建立对各类各级公共基础设施进行全层级分析、全阶段传导、全类型指引的规划传导、指引机制。“靶向供给”即建立以“项目+空间”双向选择为基础的项目实施库,作为统筹指导城市公共基础设施有序建设的重要工具和抓手。“全期协同”即理顺项目资金保障、土地供应、建设审批等项目实施全链条机制,建立协调领导小组,强化部门协同合力,同时强调土地整理提前谋划,为保障公共基础设施项目实施落地提供与之匹配的实施管理工作机制。“动态监测”即依托多规合一平台,建立“线上+线下”“体检评估+滚动更新”的智慧供应与维护模式,形成贯穿规划编制、任务分解、体检评估、实施反馈的规划全期动态管理实施机制。 4.2 规划引领下公共基础设施规划实施传导 4.2.1 “市、区—街道—单元”三级传导,明确各级管控目标和传导要素 强化“规划引领”与“逐级传导”思路,建立对各类各级公共基础设施进行全层级分析、全阶段传导、全类型指引的规划传导、指引机制。 (1)构建传导体系,在空间上明确“市、区—街道—单元”三级传导架构。以辖区总规模作为总体管控层级核算“供需”总体情况;以街道行政边界作为管控中间层级承接市、区层级的规划指标要求,并细化落实到街道各单元;综合城镇开发边界、自然地貌、规划路网、步行可达范围等因素划定“标准单元”,落实街道层级的指引要求;由此形成“自上而下”的空间传导分级。 (2)明确各层级管控目标和传导要素。市、区层级重点强化并落实整体“供需”平衡并对设施规划建设予以指引。衔接深圳市国土空间规划等上位规划要求,分解并落实战略目标,明确全口径公共基础设施目标管控和分类管控要求,明确高中、医院、消防、市区级文体等重大设施布局指引。街道层级重点结合各单元人口测算,按照全口径、全覆盖要求,将建设总量目标、供需缺口、需落实设施总量等市、区层级约束性指标、任务要求要落实并分解到各单元,同时,从实施层面指引养老院、文体中心等街道级设施项目布局。单元层级重点落实街道层级指标任务要求,并将具体实施指引明确到地块层面,建立标准单元内用地资源情况的详细列表,结合单元内规划修编、城市更新单元、土地整备利益统筹等项目情况,针对用地资源逐一制定建设实施路径。 (3)“自上而下”核算各层级指标,“自下而上”地建立供需反馈体系。以人口需求为导向,结合各类设施专项规划要求,形成衔接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自上而下”的建设总量指标分解传导和以人口为基础的“自下而上”的供需反馈测算体系。对接现状实有人口信息,识别各单元现状人口情况。以市级国土空间规划人口总量为基础,以现行法定图则规划中居住用地可承载人口作为各层级空间人口基数,按可承载人口比例分解,测算“市、区—街道—单元”的规划常住和实有人口分布(图2)。以《深圳市城市规划标准与准则》配建标准以及行业建设标准为依据,基于法定图则规划,建立各类设施规划供需测算模型。结合各层次空间人口布局,针对不同设施从适龄人口、实有人口、常住人口不同角度进行分析,通过服务人口和半径、用地规模等多因素考虑,逐级测算设施建设需求目标。通过“自上而下”的国土空间规划指标分解和“自下而上”的需求测算,明确各类设施供需量化对应关系。 4.2.2 基于“单元”提出公共基础设施分类实施指引 构建基于“单元”的公共基础设施规划指引体系。根据各类公共基础设施供需测算结果,以补短板、重实施为导向,以标准单元为载体,依托单元指标体系,在法定图则规划布局的基础上,指引各类公共基础设施规划落实、优化调整、规划新增,以保障构建均衡服务的公共基础设施服务体系。一方面落实现状“供需”缺口指标,以满足未来三年人口总需求为目标,构建单元内与现状需求相对应的建设指引;另一方面落实规划“供需”缺口指标,以满足单元内远期规划人口总需求为目标,构建各单元内与规划需求相对应的指标指引。 在满足标准单元内部自平衡的基础上,提出3种分类实施路径:一是针对规划已建设施指引,依据用地手续完善程度、用地权属清晰程度分类指引已建设施改扩建。二是针对规划未建用地指引,重新对用地原功能的合理性和必要性进行评估。部分按规划落实保留原功能并提出指引要求,部分与片区发展不契合、供给过量的用地经论证可纳入优化调整备用库。同时,充分考虑地上、地下空间联动开发,鼓励引导对交通场站用地、轨道交通用地、文体设施、公园绿地等地下空间的功能复合利用。三是针对规划修编指引,对于规划外已建设施依论证明确是否保留,若保留需在相关规划修编中予以落实。对于规划总量不足设施,通过指引法定图则规划修编、更新单元专项规划等方式明确后续规划落实要求。 4.3 基于供需平衡导向的用地靶向供给 以人口规模确定项目建设需求,构建滚动供应的三年用地保障计划,统筹部门项目实施计划。首先,以人口需求定供给的思路推演制定分阶段项目建设需求库。结合现状供需平衡目标及长远规划管控目标,以人口变化推演制定落实到用地的近期、中期、远期项目库。其次,以分阶段项目建设需求库为基础建立滚动供应的三年用地保障计划,综合考虑不同类型项目建设周期反推土地供应节点,依据土地供应节点反推土地收储节点。按照三年一个周期,制定“土地供应”“土地入库”“土地纳入二次开发”三类项目计划库。其中供应类用地为近期项目库建设需求要做好土地供应保障,入库类用地为中期项目库做好土地储备,纳入二次开发类用地为远期项目做好土地收储前期计划。建立三大类项目库可实现土地滚动供应,规资部门和更新整备部门在考虑前三年的供应基础上将下一个三年的储备和远期的收储策划工作纳入计划。在细化到年度供应计划时同样按照滚动供应原理将任务细分每一年度。最终实现以三年用地保障计划统筹部门项目实施计划,实现兼顾“自下而上”和“自上而下”的计划生成方式,切实提高城市管理治理能力和水平(图3)。 三年用地保障计划转变了以往以街道、部门直接申报为主的项目生成方式,在项目申报阶段,建立近期用地靶向推送机制,根据申报项目类型推送保障库内用地。申报主体可在库内进行选择,实现项目登记模式由原来的街道办、各职能局“自下而上”申报向以“三年用地保障计划”为抓手的“自上而下”引导及“自下而上”选择的双向对接转变。各行业主管部门根据用地供给情况,在符合供需要求,并论证项目需求、合理性及紧缓程度基础上,可纳入三年用地保障计划(图4)。 4.4 事权配置优化下公共基础设施规划实施全期协同 4.4.1 部门事先介入,提前开展用地整备工作 提前谋划,事先介入、协同推进。通过建立“预选址”“预立项”“预整备”的“三预(3Y)”协同机制,提高公共基础设施用地供给效率、缩短供给周期,有效保障公共基础设施项目落地。“预选址”即纳入三年用地保障计划的公共基础设施用地,并由规资部门按年度统一预先发放项目预选址意见书;“预立项”即三年用地保障计划经正式审批后视同发改部门预立项;“预整备”即整备部门在拿到“预选址”及“预立项”文件后可提前开展土地整备工作。通过“预选址”“预立项”“预整备”实施模式,可大大缩短项目实施周期,实现由“项目等地”向“地等项目”的转变。整备部门在拿到“预选址”“预立项”证书后可提前要求街道开展前期核查、编制征收补偿方案及资金概算等工作(图5)。 4.4.2 “全生命周期”组织管理 一方面,成立常态化的公共基础设施建设领导小组,强化组织统筹、利益协调机制。设置包含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专责小组、联络员的领导小组协调机构,明确领导小组、小组办公室、成员单位的责任分工,并确立办公会议制度。推动全区公共基础设施形成“统一规划、统一征地、统一开发、统一建设、统一管理”的运行基础,有效提高公共基础设施的建设审批效率、土地供给效率,推动设施建设工作的制度化、程序化、规范化。另一方面,根据深圳市各类政策、管理规定,梳理公共基础设施从项目立项、用地审批到施工建设的全流程节点和时间安排,明确各职能部门任务职责。打破原有项目在投资立项、用地审批、土地整备各条线上的各自为政,建立项目从立项到主体建设之间的全方位统筹,细化各环节实施节点,明确任务要求,衔接责任部门,确保各项任务有序稳步推进(图6)。 4.5 基于长效管理的平台动态监测与管理 4.5.1 基于多规平台的动态更新与实施检讨 以深圳市多规合一平台为基础建立公共基础设施“一张图”,将全口径独立占地公共基础设施信息入库,实现公共基础设施台账全链条动态更新、分区指引自动生成、三年用地保障计划实施检讨和智能调整等功能。各部门可通过平台快速识别设施现状供需关系、规划和计划详情。以教育设施为例,动态监测评估用地建设情况,并通过教育预警模型和智能选址模块为学位缺口较大区域进行项目用地推送。 4.5.2 基于多规和立项平台的全生命周期管理 联动深圳市多规合一平台和各区项目地图协同信息平台,实现公共基础设施全生命周期管理。协同区发改、规资、更新、整备等部门,着重理顺项目登记、空间论证、项目生成、项目审批等环节,建立公共基础设施项目从计划到实施的全生命周期管理机制(图7)。在项目登记前端系统自动将“三年用地保障计划”项目库推送到各部门,实现项目登记由“自下而上”申报向“自上而下”引导与“自下而上”选择的双向对接转变。既发挥了规划引领及计划统筹作用,又确保了各部门按需选择的灵活性,切实提高城市管理治理能力和水平[15]。 5 结论与展望 随着国土空间规划进程的深入推进,关于专项规划在国土空间体系下如何衔接传导与实施是近年探索的热点。文章通过总结分析全国快速发展和高度建成的城市公共基础设施规划实施存在的普遍性问题,基于国土空间规划传导理念,提出构建从规划引领到计划统筹、从实施协同到长效维护,创新规划实施途径及体制机制;建立“规划引领—靶向供给—全期协同—动态监测”的公共基础设施实施体系;重点强调规划传导、分区指引和项目计划先行的决策生成模式;探索计划滚动更新与用地靶向供给的项目实施落地机制;形成“自上而下+自下而上”的部门协同机制,并基于信息化平台实现公共基础设施项目的“全生命周期”管理等一套公共基础设施全链条规划实施机制,通过深圳典型案例实证,对如何在国土空间体系下的公共基础设施衔接传导与实施提供了一定的经验,以期为其他同时期城市专项规划的传导与实施提供参考与借鉴。 在国土空间规划背景下,公共基础设施的规划实施正在由单一、专类化逐步转向系统化、多元化,由重前端空间布局转向规划与实施并重,需综合考虑近期与远期、计划与市场、政府与社会、保护与发展等多种关系的平衡协调。深圳与其他城市在城市规模、管理水平、经济发展等方面具有较大差异,研究的思路与方法具有一定局限性。未来还可从不同管理水平的地区、不同发展阶段及扩展到整个规划体系等方面开展保障实施的差异化实证研究以更广泛地推动规划实施,为现代化空间治理提供方法和案例支撑。 参考文献: [1]蒋宏扬.基于大数据技术的城市设计方法创新[D].重庆:重庆大学,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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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邹兵.实施城乡一体化管理面临的挑战及对策:论《城乡规划法》出台可能面对的若干问题[J].城市规划,2003(8):64-67,85. 作者简介:严震宇,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总体规划处处长,研究方向为城市规划与管理、规划理论与实践等;欧阳丹,通信作者,国家注册城乡规划师,深圳市龙岗区规划国土发展研究中心发展研究所所长,高级工程师职称,研究方向为城市规划与管理、规划理论与实践等;周湘,深圳市龙岗区规划国土发展研究中心发展研究所规划设计师,工程师职称,研究方向为自然资源信息化管理、多规合一理论与实践等;刘永珍,深圳市龙岗区规划国土发展研究中心发展研究所规划设计师,工程师职称,研究方向为城市规划政策研究、规划理论与实践等;洪武扬,深圳大学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助理教授,讲师,研究方向为国土空间规划理论与方法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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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城市研究》2025年第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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